葡萄糖,糖尿病,才可以,尿糖,任其自然
提問: 該不該要這個小孩 問題補充: 我愛人的父親五十歲之后患糖尿病.我愛人身體健康.2000年7月(我愛人31歲) 剖腹產我們第一個孩子,產前1周做檢查,糖耐量第一小時正常,第二小時第三小時不正常. 尿糖正常. 血糖未測.產后小孩正常,大人未做檢查, 未感覺異常.孕前體重 60 公斤, 產前體重 80 公斤. 2001年10月,孕 12 周人工流產. 感覺至今未完全恢復.2002年6月發現懷孕5周.現在如果要生這個孩子, 主要擔心1. 妊娠高血糖, 有過產前糖耐量高史.2. 以前產前體重超重, 80公斤,擔心以后誘發糖尿病.3. 高齡 (34歲)4. 家族有糖尿病史.希望聽您的建議. 医师解答: 1、妊娠中晚期,胎兒迅速生長每月需30克葡萄糖,其熱能來源于母親所供給的葡萄糖;而且時抗胰島素作用的物質明顯增加,如胎盤生乳素,雌激素,孕酮及皮質等。胰島素儲備功能低的婦女,胰島素的代償分泌不足,一旦妊娠,將出現糖代謝異常,發生妊娠期糠糖尿病,而且容易發生酮癥酸中毒,應該化驗尿糖,血糖,葡萄糖耐糖量試驗以明確診斷。2、產前體重超重易誘發妊娠糖尿病3、高齡孕婦是引起胎兒質量低下的原因之一,如唐氏綜合癥4、糖尿病是胰島細胞功能異常所引起的疾病,病因尚不十分清楚,可能與遺傳性代謝障礙有關。建議:1、剖宮產后至少兩年之后才可以懷孕,因子宮增大,可引起子宮破裂。2、人工流產后致少半年之后才可以懷孕。3、如有先兆流產,不必保胎,任其自然淘汰好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izhu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