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子女,支出,不肖,知情人
提問: 關于遺產分配 問題補充: 1、不盡贍養老人義務是否有權老人遺產分配?
2、老人生前有子女不盡贍養義務,現在老人已經去世,不肖子女是否有老人遺產分配的權利,是否需要取證?如何辦理?
3、請各位老大不吝賜教,謝謝! 医师解答: 繼承法規定了: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老人子女眾多,因為繼承問題有糾紛,起訴解決時應該提供其不贍養老人的證據,證據的取得應該是知情人的證言和因為贍養老人問題其他子女多盡了哪些贍養義務的證據,如醫療費,生活費,日常用品的支出方面的證據,證明是為了贍養老人支出的.
當然,如果不肖子女沒有構成遺棄或者虐待等嚴重情節,而且老人生前立有有效的遺囑,應該按照遺囑分割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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